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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参将打击"傍名牌" 相关法规已制定完成

   日期:2008-10-28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210    评论:0    
核心提示:  齐鲁晚报烟台10月27日讯 26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烟台已制定完成《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其保护

    齐鲁晚报烟台10月27日讯 26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烟台已制定完成《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其保护申报工作进展顺利,该法规将在年底前实行。质监部门表示将严厉打击假冒烟台海参者,如发现擅自使用“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者,将予以查处。

  据不完全统计,烟台地区的海参产业链上有养殖户及企业1000多家,全国每10个刺参大约有4个来自烟台。近年来,烟台海参产业发展非常迅猛,全市海参增、养殖面积已超过19万亩,年产值20多亿元,年增长比达30%。而且烟台海参的特点是个大、皮厚、肉肥、味美,市民在购买时经常是专门挑烟台海参的标志来购买的,但烟台海参的品牌效应也导致其他地方的一些劣等海参纷纷来“傍名牌”,影响了烟台海参的市场和信誉。

  目前,已制定完成的《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内容详尽,在质监审查、注册登记、公告发布等方面对海参产业进行了规范,只有符合规范的单位才有权在其产品的标签、包装、广告、说明书上使用“烟台海参”标志。据悉,此次打假范围还包括使用与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相近的、易产生误解的产品名称或者产品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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