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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税制改革齐头并进 涉及房产税环境税

   日期:2012-11-03     浏览:976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2012年,我国税制改革内容达六项,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

根据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2012年,我国税制改革内容达六项,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环境保护税。 根据财政预算报告,这六项内容为: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健全消费税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合理消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推进城市建设维护税改革。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已经进入视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五项税制改革之外,2012年将推进城市建设维护税改革。城市建设维护税,是指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缴纳的这“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说:“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主要在于赋予其正式的税收地位,改变其依附于商品税的状况,直接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保证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源。” 针对房产税改革,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指出:“我国涉及房地产的税收比较多,主要集中在交易环节,比如契税、营业税等,还包括一些配套性收费,房产税改革是针对房屋的保有环节,推进这项改革需要与保有环节的税种协调,需要综合起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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