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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以农业源减排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日期:2012-11-03     浏览:917    评论:0    
核心提示:  十二五期间,作为农业大省的吉林省把环境保护重心从城市延伸到了农村乡镇,并把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集中在了农业源减排上,探

  “十二五”期间,作为农业大省的吉林省把环境保护重心从城市延伸到了农村乡镇,并把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集中在了农业源减排上,探索一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与农业源减排工作有机结合的路径,为实现提升农村环境质量的最终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生态环保+种养平衡”探索畜禽养殖新道路

  据相关数据显示,一个规模化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的排放量不亚于一个中型工业企业的排污量,一头牛产生的污水超过22人的生活废水,一头猪产生的废水相当于7人的生活废水。而农业源的污染减排与工业、生活污染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畜禽养殖业的废物基本上都可以资源化,这是减排的巨大潜力所在。

  吉林省环保厅厅长王国才认为,“十二五”吉林确定了“显著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农业源减排任务,最终探索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环保、种养平衡的畜禽养殖新道路”的工作目标,将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村屯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工程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逐步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铺开’的农业源减排新格局。

  据了解,为进一步防止畜禽粪便随意丢弃、堆放在河道边的现象,有效实现畜禽粪污的集中处理和再利用是提升农村环境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2012年,吉林省将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为载体,先后推动两批村屯完成村屯畜禽粪污集中堆肥项目建设,第一批共计47个村屯,必须于8月底前建成投运;第二批共计458个村屯,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运。

  此外,吉林省还计划新建58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各县(市、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的数量不得少于5个,辖区2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王国才说:“为尽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全省还加大了‘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政府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方面的扶持力度,力争尽早建成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无情执法+有情服务”提升环境执法力度

  2012年是吉林省环境执法效能年,吉林省环保厅在有情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并将各地环境监察队伍向乡镇、街道延伸。

  长期以来,如何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一个理论话题,也是地方环保部门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在吉林省环保部门看来,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首先是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吉林省环保厅提出:坚持无情执法,有情服务。

  吉林省环保厅自然生态处处长闫海山说,吉林省将充分落实农业源减排项目包保制度,继续实行领导“双包保”督查督办责任制和环保责任“双追究”,把辖区内的农业源减排项目全部包保到具体管理人员,谁的项目谁监管,谁的项目谁负责,敦促在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杜绝畜禽养殖粪污带来的环境隐患,有效维护农村环境和饮用水水源的环境安全。

  环境执法更要真情服务,为了更好地摸清各地畜禽养殖类项目污染现状,吉林省各级环保部门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场一策,为畜禽养殖户制定符合发展需要的污染治理方向。今年以来,全省共计对120余户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力争年底前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户户有环评,家家有方案”。

  “考核调整”+“部门联动”双管齐下力促落实

  王国才说:“我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基础弱、管理经验欠缺、技术力量薄弱、政策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作为减排主体的畜禽养殖户对环境保护的认知程度和对污染减排的责任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给我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据介绍,2012年,吉林省制定了“捋顺机制、破解瓶颈、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建立了“畜牧发展和污染治理并重,政策扶持和责任考核并举,技术服务与环境监管并进”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源减排工作的开展,切实从源头上扼制农业面源的污染势头,改变农村的环境质量。

  闫海山表示,长期以来,农业源减排的主战场在农村,县级环保部门既是农业源减排的主力军,也是初入减排主战场的生力军,如何做好政府的参谋,如何推动政府充分发挥农业源减排主导作用,是摆在县级环保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吉林省采取“考核调整”+“部门联动”,双管齐下力促落实减排任务。

  一方面,2011年,吉林省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率先提出建立农业源减排考核机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对县级政府“县域突破”等考评的重要指标。对于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政府,加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治理资金的扶持力度;对于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方政府,取消各类专项资金扶持,对处于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内的地区,暂停审批辖区内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涉水建设项目。

  另一方面,吉林省还建立起由环保部门牵头,发改、财政、畜牧、统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农业源减排联动机制,统筹解决农业源减排的困难和问题,“考核”与“联动”双管齐下,努力实现畜禽养殖业蓬勃发展、农业源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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